近日,“永州队湘超夺冠,赞助商承诺赠车未兑现”的消息引发网络关注。据九派新闻报道,律师表示,律很难通过诉讼强制其履约。

早在今年8月,永州新兰天集团董事长唐蕾为激励永州队队员时曾公开表示,若球队夺得“湘超”冠军,将奖励每位队员一台车。
此后,她又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多次重申这一承诺。面对网友“是否赠送电瓶车”的疑问,唐蕾曾回应称“格局没那么小”。
然而12月27日永州队夺冠后,唐蕾并未现身兑现承诺,其账号内容也于12月30日全部清空。截至发稿,其仍未赠车。
唐蕾这种行为是否违法?球队是否能够通过法律维权?2025年12月31日,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告诉九派新闻,唐蕾的赠车承诺很可能不符合赠与合同或者悬赏广告,虽然看起来像违背了《民法典》中的诚信原则,在法律上恐怕没有强制义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明确,只有经过公证,或具有救灾、扶贫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赠与人才不能任意撤销。唐蕾承诺主要是激励球队参赛,既没有公证,也不属于公益性质,即便多次重申,在履约前都可以任意撤销。加上她又是对特定球队的激励,而不是非面向社会,不特定群体的悬赏声明,恐怕很难通过诉讼要求其强制履约。
其指出,但是唐蕾的新兰天集团主营就是汽车,她多次公开承诺赠车,借球队热度提升企业曝光度,行为带有商业推广属性。如果从《广告法》,经营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、误导消费者的角度,就可能构成虚假宣传。因而永州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,如果定性,恐怕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





